本來已經決定不要再跟酸掉變成豆花的統一陽光黃金豆豆漿生氣了,但是,回到家後還是忍不住不高興,因為我真的很想問問大家,大家都認為超市販售的瓶裝豆漿或鮮奶上的保存期限是指「未開封」的保存期限嗎???大家難道不會認為在保存期限內趕快喝完就不會壞掉嗎????還是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識與知識,而我是個無知無識的女子,沒有常識還要打電話去愛用者專線反應???
而其實整起事件,讓我最感不滿的就是統一公司處理消費者反應的態度前後不一,感覺好像是我已經標示了,反正我已經盡到告知的責任,告知消費者「正確飲用方式」就可以不必為提早酸掉的豆漿負責任!(換句話說,沒看到、不知道都是你的事,你自己喝不完還要買大甁的就自己負責吧!)

話說,我一直很喜歡統一陽光黃金豆的低糖豆漿,從以前到現在,真的喝掉不少!不過,數月前的某一天,我發現我買的低糖豆漿,在距離保存期限還有好幾天的時候就壞掉了,不知道的我還喝了一口,被恐怖的酸味嚇到連忙吐出來。

然後,我打了電話去瓶子上標示的愛用者服務專線反應,小姐非常親切的詢問我喝了有沒有覺得身體不舒服?還表示要請人來回收,並帶一瓶來更換。
隔天,我接到一位先生打來的電話,大意就是要帶豆漿換給我,並且詢問我在哪裡購買的?買了之後是否馬上回家冰冰箱,我一一回答了(全聯社距離我的店大概只有兩分鐘路程)!
然後先生就來帶走壞掉的豆漿,過了一陣子後又打電話來跟我解釋,豆漿經過檢驗證實已經酸敗,並且分析了可能導致壞掉的原因。
太過學術性的說詞我其實聽不太懂,總而言之,最後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,「如果妳一時喝不完,我們建議妳買小瓶的。」

反正,意思大概就是買小瓶的就比較不會放到壞掉吧!
但是,我會買家庭號當時也是評估,在保存期限內我應該喝得完啊!而且家庭號比較便宜也比較方便,不用一直去買!不是嗎???

又過了一陣子,我接到統一愛用者寄來的信,大致上有豆漿的檢驗報告之類的,還有一封貼了回郵的信封及問券,調查我對她們處理過程的滿意度。

當時,我還真的認為,統一還滿用心的!感覺似乎很重視消費者的意見。

然後,最近我又買了一瓶家庭號低糖豆漿,今天要喝時,發現它又酸掉了,同時也凝固變成豆花了!同樣的事情發生第二次,我第一個想法還是要打電話去反應,因為經過上次事件,我以為統一在品管上會更加嚴謹,並且研究出如何解決這個問題。

沒想到,同樣的愛用者服務專線的處理態度已經大不相同了。

「小姐,我們的保存期限指的是未開封,因為我們的豆漿都沒加防腐劑,開封後豆漿就比較容易受到汙染,所以開封後要儘速喝完。」
「啊???」我很錯愕,於是我說:「可是一般人都會認為保存期限內就是不會壞掉的意思啊!」罐頭開封後要儘速食用我是知道,但是這種生鮮豆漿開封後還是一直在冰箱內保鮮也要,恕我知識淺薄,我真的不知道!!!

「喔,所以我們要讓消費者知道正確的飲用方式,因為我們的豆漿都沒有加防腐劑,所以~~~」小姐大致上又複述了一樣的話。

「好吧!如果是這樣,那妳們應該標示清楚,不然我們怎麼會知道!」我說。

「我們在瓶身上有標示啊!」

「是嗎?我看看。」這不看還好,一看還真難發現,於是我又說:「字這麼小,我們怎會注意到!」

「不好意思,如果小姐一時喝不完,我們建議妳買小瓶的。」

事已至此,我真的相當納悶,如果保存期限指的是未開封,那麼數月前我打電話去反應時,怎麼不是得到這樣的回答???而且處理態度也大不相同???

而且,如果標示上說的是建議開封後三至五天內儘速飲用完畢,至少有個參考依據我還可以接受,但只寫著儘速使用,誰知道要多快啊???誰知道幾天內要喝完啊????誰知道我要怎樣牛飲才可以壞掉前喝完啊?????
分明保存天數有十三天,偏偏喝個幾天就壞掉了,我怎可接受??????當初我就是評估我喝得完才會買啊!

然後,接電話的小姐還是不斷反覆「教育」我正確的飲用方式,並且一直叫我以後買小瓶的,讓我最後很沒風度的說:「我不想討論下去了,只會讓我更生氣而已,感覺好像打電話反應反而被教訓,因為我們自己不看標示又沒常識」。

接著,我去了全聯社,把每家的豆漿都起來看,沒有一家有標示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,大多只有標示請勿離開冷藏半小時之類的。

後來,回到店裡後,我決定不要再跟豆漿生氣了,反正我氣死又了錢,統一也不痛不癢,因為它們認為自己已經盡到告知的責任了。

但是回家後想想,覺得還是要寫出來,因為我真的很想知道,大家都知道這件事嗎??難道所謂的保存期限沒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嗎???難道只有我沒常識嗎????

最後,我決定把我很愛的統一陽光黃金豆低糖豆漿打入冷宮,我再也不要買了啦!


楊小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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